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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健全应急机制 提高森林火灾应对能力
来源:抚顺日报浏览:61859次'时间:2022年4月29日

记者王荣刚

为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机制,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工作,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森防指办公室”)结合机构调整和职能转变,近日,对《抚顺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了修订,新增加了扑火力量组成、预警和应急响应措施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应对森林火灾工作应急能力,筑牢应急工作保障。

扑火力量组成多样

新修订的《预案》增加了扑火力量组成的内容,明确了由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驻军、民兵为辅,村级森林消防队、社会化救援力量为补充,以及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非专业力量,构成了扑火力量结构。根据实际划分、设置了四级响应梯队,第一响应梯队以全市20支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第二响应梯队以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全市64支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第三响应梯队由全市200支村级应急森林消防队、各乡(镇)机关干部、护林员、林区企业工人和私有林场森林消防队员组成,第四响应梯队以武警抚顺支队、驻抚部队、公安干警、企业专职消防队伍。

预警响应做好备战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

市应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每种预警的不同情况,他们分别制定了应对措施,确保应急工作跟紧、跟进。新修订的《预案》中,不同级别的火险预警有对应的具体周密措施,火险预警级别升高,应对措施也随着升级。在达到红色预警时,除了实时关注红色预警区域内森林火险情况,在主流媒体报道红色预警响应启动和防灭火警示信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宣传报道红色预警信号及其响应措施外,还制定了进一步加大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巡护密度、瞭望监测时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等措施,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用火严格管理,对重要目标进行死看死守,适时派出检查组,对有关地区进行蹲点督导检查,掌握装备物资准备情况和防灭火物资储备情况,做好物资调拨准备,掌握专业森林消防队、半专业森林消防队部署情况,督查做好战备状态。

火灾应急分级响应

依据有关规定,森林草原火灾分四个级别,由低到高分别用蓝、黄、橙、红表示一般森林草原火灾、较大森林草原火灾、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对每个级别的火灾,《预案》分别明确了具体的应急响应措施。

对III级应急响应措施(黄色),《预案》明确规定,一旦发生较大森林草原火灾或者森林草原火灾跨县(区)行政区域的,由市森防指靠前指挥,在IV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调集市属专业森林队伍、邻近专业森林消防队、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参与扑救,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单位依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对II级应急响应措施(橙色)主要是针对发生跨市级行政区域的森林草原火灾,在III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根据火势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需要,向驻抚部队发出用兵请求,必要时向省应急厅发出航空救援请求,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森防指办公室,请求省森防指协调指挥。

《预案》还明确了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有权指定下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统一组织指挥扑救。

《预案》还进一步明确了火场看守、火灾评估、灾后重建、约谈整改、责任追究、相关保障、奖励与责任追究等有关内容,为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工作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