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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中秋、国庆“双节”健康提示
来源:辽宁日报浏览:5543次'时间:2021年9月18日

中秋、国庆假期即将到来,为健康、安全地享受假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馨提示:当前,全球疫情仍处于反弹当中,境外疫情输入并造成传播的风险仍然较高,最近福建发生了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不能有丝毫松懈。要继续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继续增强防护意识,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保护我们每个人的健康安全。

  1.加强自我防护。牢记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经常开。同时,要尽量避免到人群聚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场所活动。

  2.合理安排出行。节日期间,提倡居家休假、省内游、周边游。建议避免非必要的跨境旅行,非必要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和重点关注地区。如果出省,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并做好健康监测,返辽后第一时间报备,必要时进行核酸检测;如从境外归来,要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市和社区(村)报备。

  3.做好旅途防护。乘坐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时要遵守秩序和乘务人员管理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并妥善保存票据以便查询。

  4.自我健康管理。旅途过程中如出现头痛、乏力、干咳、发热等症状,应做好防范感染他人的措施,立即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并取消或中止旅行。旅行或外出归来,继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应自我观察14天。一旦出现身体不适,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此外,有发热或呼吸道等症状的身体不适人员,或近期与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尽量少去公共场所。

  5.及时接种疫苗。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可以有效降低感染和感染后再传播的风险,特别是显著降低重症和死亡的风险。节假日期间我省照常开展新冠疫苗接种,请符合接种条件但尚未接种疫苗的人群尽快接种,已完成首剂接种的要按照提示的后续接种时间尽早完成第2剂次接种。

  6.安全选购食品。购买进口冷冻食品,应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购买时注意查看进口冷冻食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等“三证”是否齐全,也可通过商家公示的商品溯源码,查看商品“三证”和追溯信息。网上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要查看网上商家是否公示进口冷冻食品“三证”信息。

  7.注意饮食卫生。加工食物时,砧板、菜刀、餐具等生熟分开、及时清洗。不吃未烧熟煮透的食物,海产品应深度加工后食用;尽量使用公筷公勺,食物放进冷冻室时,要严格包装,避免互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