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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巡视公告
浏览:19058次'时间:2023年9月22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七巡视组于9月22日至11月30日对东洲区开展常规巡视,同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常规巡视

  1.信访受理对象。东洲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2.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

  主要受理反映本区及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联系电话。

  邮政信箱:辽宁省抚顺市A290信箱

  电子邮箱:swdqxsz2023@163.com

  征求意见箱:1.东洲区政务服务中心步行梯一楼半缓步台处;2.东洲区政府机关一号楼西侧步行梯二楼缓步台处;3.东洲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大厅东侧。

  信访联系电话:15668851013、15668851015

  巡视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23日17时。


  省委第七巡视组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