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遗失声明
来源:东洲区组织部浏览:488次'时间:2025年11月28日
声明主体:中共抚顺市东洲区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1040331880958X4)
遗失事项:
1.本单位不慎遗失由抚顺市东洲区事业单位管理局于2018年3月2日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正及副本编号:1221040331880958X4。
2.本单位不慎遗失中共抚顺市东洲区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单位公章,公章名称:为中共抚顺市东洲区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公章编号:210403000010065。
法律声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声明该证书自本声明刊登之日起作废,任何单位或个人冒用该证书从事的一切活动,本单位概不承担法律责任。
中共抚顺市东洲区委员会组织部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