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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周边总体规划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征询意见公告
来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浏览:2406次'时间:2020年6月18日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关于印发抚顺市发展改革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抚发改投资〔2014〕127号)的要求,在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周边总体规划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过程中,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周边总体规划。

2.项目内容

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周边总体规划位于抚顺市东洲区,东起石油二厂东山,西至郎士村,南起丁家子,北至青年路。规划面积20.3平方公里。

3.项目区划

抚顺市东洲区。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内容

1.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分析。

2.研究相关资料,实施社会调查,识别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经分析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

3.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三、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社会和项目涉及的公众,具体征求事项:

1.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公众生产生活所造成的影响。

3.公众对本项目实施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具体形式 

为便于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项目所在抚顺高新区管委会设立登记窗口,并公布联系电话,专门接待公众,公众可在公告有效期内到抚顺高新区管委会或者电话咨询。抚顺高新区管委会将及时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并会同项目稳评编制单位研究后予以答复。

五、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时间期限

本次公告意见征求时间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

 

 设 单 位: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林明

 系 电 话:54172050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公告日期: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