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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1批
来源:抚顺市东洲区生态保护中心浏览:4324次'时间:2021年7月19日

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1批

(2021年7月19日)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答复举报人情况(选填)

1

LN2020LD0907FS08

1、有人在电修社区内堆存上千个鸡蛋筐,每天转运鸡蛋遗落鸡粪和坏鸡蛋,且每天用高压水枪洗上千个鸡蛋筐,噪声和异味严重扰民,举报人曾向东洲区环保局反映过,未得到解决;2、电修社区内距离居民楼不足3米远有一个液化气站,储存几百个液化气罐,没有任何安全措施及告示,存在安全隐患。

东洲区

经核实调查:

1、经东洲区执法部门现场核查,投诉地点存在违规占道行为,占道面积40㎡左右,现场占道存放鸡蛋周转箱。近期该业主带箱销售,已不清洗鸡蛋周转箱。

2、该液化气站名为北龙液化气换罐站,2007年7月24日取得《抚顺市消防局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经现场核实距居民楼20米左右,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目前,共有储罐46个(其中空罐30个,饱罐16个),配有灭火器、沙袋、橇镐等消防安全设施,以及张贴禁止吸烟等警示标识。

部分属实

该案已办结。

1、东洲区执法部门责令业主5日内清理乱堆乱放物品,1个月内完成搬迁。目前,已完成搬迁。

2、东洲区执法部门将加强对该液化气站的监督检查,要求企业在显著位置增加警示标识,强化对罐区安全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罐区安全运行。


2

LN2020LD0826FS46(1)

东洲河西侧有多个储存油气的大罐,距离新苑社区住宅太近,举报人认为存在安全隐患

东洲区

经调查,该地储油罐为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十万立原油罐区,位于东洲河西岸,有两台10X104m3原油储罐,占地面积40792 m 2,南侧为五万立原油罐区(3X5X104m 3),东侧东洲河,北侧为原油管输末站(八三管道),西侧为大棚及山地。距新苑社区约1.1公里,符合安全距离。

部分属实

该案已办结。

该企业严格按照石化行业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对罐区检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罐区安全运行。该罐区及周边设施安全距离符合《石油化工防火设计规范》(GB50160-2008)要求。2014年10月21日,辽宁省安全监督管理局验收合格(辽安监危化项目安验审字【2014】12号),同意投入生产(使用)。


3

LN2020LD0826FS49(1)

东洲河西侧有多个储存油气的大罐,距离新苑社区住宅太近,举报人认为存在安全隐患

东洲区

经调查,该地储油罐为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十万立原油罐区,位于东洲河西岸,有两台10X104m3原油储罐,占地面积40792 m 2,南侧为五万立原油罐区(3X5X104m 3),东侧东洲河,北侧为原油管输末站(八三管道),西侧为大棚及山地。距新苑社区约1.1公里,符合安全距离。

部分属实

该案已办结。

该企业严格按照石化行业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对罐区检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罐区安全运行。该罐区及周边设施安全距离符合《石油化工防火设计规范》(GB50160-2008)要求。2014年10月21日,辽宁省安全监督管理局验收合格(辽安监危化项目安验审字【2014】12号),同意投入生产(使用)。


4

LN2020LD0826FS58(1)

东洲河西侧有多个储存油气的大罐,距离新苑社区住宅太近,举报人认为存在安全隐患

东洲区

经调查,该地储油罐为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十万立原油罐区,位于东洲河西岸,有两台10X104m3原油储罐,占地面积40792 m 2,南侧为五万立原油罐区(3X5X104m 3),东侧东洲河,北侧为原油管输末站(八三管道),西侧为大棚及山地。距新苑社区约1.1公里,符合相关规定。

部分属实

该案已办结。

该企业严格按照石化行业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对罐区检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罐区安全运行。该罐区及周边设施安全距离符合《石油化工防火设计规范》(GB50160-2008)要求。2014年10月21日,辽宁省安全监督管理局验收合格(辽安监危化项目安验审字【2014】12号),同意投入生产(使用)。


5

LN2020LD0828FS11(1)

东洲河西侧有多个储存油气的大罐,距离新苑社区住宅太近,举报人认为存在安全隐患

东洲区

经调查,该地储油罐为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十万立原油罐区,位于东洲河西岸,有两台10X104m3原油储罐,占地面积40792 m 2,南侧为五万立原油罐区(3X5X104m 3),东侧东洲河,北侧为原油管输末站(八三管道),西侧为大棚及山地。距新苑社区约1.1公里,符合安全距离。

部分属实

该案已办结。

该企业严格按照石化行业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对罐区检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罐区安全运行。该罐区及周边设施安全距离符合《石油化工防火设计规范》(GB50160-2008)要求。2014年10月21日,辽宁省安全监督管理局验收合格(辽安监危化项目安验审字【2014】12号),同意投入生产(使用)。


6

LN2020LD0908FS15(1)

东洲河西侧有多个储存油气的大罐,距离新苑社区住宅太近,举报人认为存在安全隐患

东洲区

经调查,该地储油罐为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十万立原油罐区,位于东洲河西岸,有两台10X104m3原油储罐,占地面积40792 m 2,南侧为五万立原油罐区(3X5X104m 3),东侧东洲河,北侧为原油管输末站(八三管道),西侧为大棚及山地。距新苑社区约1.1公里,符合安全距离。

部分属实

该案已办结。

该企业严格按照石化行业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对罐区检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罐区安全运行。该罐区及周边设施安全距离符合《石油化工防火设计规范》(GB50160-2008)要求。2014年10月21日,辽宁省安全监督管理局验收合格(辽安监危化项目安验审字【2014】12号),同意投入生产(使用)。


7

LN2020LD0831FS24

新屯到海新,龙凤到茨沟沟口一带有大量动迁完的土地未利用开发,没有围挡,扬尘污染严重。

东洲区

经调查核实,被投诉区域从2017年开始进行动迁改造。因还有极少部分居民未签订协议,故楼房暂不能全部彻底拆除,确有扬尘产生。

属实

东洲区政府相关部门已对拆迁完未利用的场地进行监管、清理,定期洒水防尘,确保环境整洁干净。


8

LN2020LD0828FS17

 

阿及村村委会将全村的垃圾堆放在原众安驾校对面,6409铁路东不足3米处,污染环境。

 

东洲区

 

经调查核实,现场存在垃圾堆放,污染环境问题,其中生活垃圾大约20立左右,建筑垃圾10立左右,情况属实。

 

属实

该案已办结。
  东洲区哈达镇已将此处的生活垃圾清运到哈达镇垃圾中转站,建筑垃圾推平处理。

 


9

LN2020LD0830FS12

老虎台32号楼后长期堆存大量垃圾,无人清理,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东洲区

经了解调查,该区域确实存在因老旧小区改造施工而产生的建筑垃圾。

属实

东洲区老虎台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被投诉区域及周边的垃圾残留死角进行了清理及整治,并定期组织人员该地区进行清扫,加强对当地居民爱护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促进周边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生习惯。现已整改完毕。


10

LN2020LD0830FS11

1、多年来,老虎台96号楼与97号楼之间的两台大篷车,一直无人管理,有居民在此大小便并乱丢垃圾,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2、老虎台96号楼后,垃圾成山,无人管理,异味扰民。(8月30日共3个电话举报此问题)

 

东洲区

1、老虎台街道96号楼与97号楼之间原是市场,由工商所对大篷车统一管理,后转卖给个人用于经营,目前已闲置多年,存在生活垃圾。2、老虎台96号楼后存在因老旧小区改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

 

属实

东洲区老虎台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被投诉区域及周边的垃圾残留死角进行了清理及整治,并定期组织人员该地区进行清扫,加强对当地居民爱护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促进周边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生习惯。现已整改完毕。

 


11

LN2020LD0907FS21

海新桥附近有五栋无人居住的废弃楼房,附近居民将大量垃圾堆积在此,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东洲区

经现场核查,该处约有两立方米的生活垃圾,因处在拆迁范围内,居民在出行过程中将垃圾扔在此处,环卫垃圾挤压车又因道路狭窄,无法及时进入,导致生活垃圾没有及时清运。

属实

该案已办结。 

东洲区龙凤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被投诉区域及周边的垃圾残留死角进行了清理及整治,并定期组织人员该地区进行清扫,加强对当地居民爱护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促进周边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现已整改完毕。


12

LN2020LD0901FS15

小青岛南门附近,大伙房水库岸边,有人在此放牛,附近还有人圈养羊,污染大伙房水库水源。

东洲区

经调查核实,碾盘乡白家店村有农户养羊220余只,养牛30余头,牛羊均是圈养,圈养地块不在大伙房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属于关口流域,未发现牛、羊散养及污染大伙房水库水源情况。

部分属实

该案已办结。

东洲区将强化日常管理监督责任,加大巡查力度,进一步宣传保障水源地安全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全区群众爱水惜水护水意识。积极配合市公安局江河分局打击破坏、污染水源地等违法行为,保障大伙房水源地的水质和生态安全。


13

LN2020LD0828FS06

小青岛南门附近,大伙房水库岸边,有人在此放牛,附近还有人圈养羊,污染大伙房水库水源。

东洲区

经调查核实,碾盘乡白家店村有农户养羊220余只,养牛30余头,牛羊均是圈养,圈养地块不在大伙房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属于关口流域,未发现牛、羊散养及污染大伙房水库水源情况。

部分属实

该案已办结。

东洲区将强化日常管理监督责任,加大巡查力度,进一步宣传保障水源地安全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全区群众爱水惜水护水意识。积极配合市公安局江河分局打击破坏、污染水源地等违法行为,保障大伙房水源地的水质和生态安全。


14

LN2020LD0831FS23

有人在古石沟村养殖貉子,异味扰民严重,且粪便污染地下水。

东洲区

经实地调查核实,武嘉村村民孙亮,在古石沟在家院内养殖貉子400余只,目前存量大量粪便未及时处理,产生异味影响周边农户正常生活,该农户无养殖手续。

属实

该案已办结。接到举报后,东洲区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核实并责令农户限期3日内清理完粪便,并2个月内将该批貉子全部销售,今后不能在继续养殖。之后区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对其加强监管,确保垃圾粪便日产日清。截至2020年12月末貉子已经全部销售完毕,2021年该农户未饲养貉子。


15

LN2020LD0904FS09

商海大厦经理于*海在距离大伙房水库水源地不足50米处,毁坏40.399立方米防护林和自然林,将万家沟村一个6亩多的山头夷为平地,违规修建别墅,破坏生态环境。现在别墅已被拆除,但山林一直未被恢复。

东洲区

经调查核实,存在毁坏林地行为,抚顺市森林公安正在立案调查中。东洲区按照全市“违建别墅”治理工作要求,于2019年11月14日对该违建别墅予以拆除,2019年11月20日对该区域种植糖槭树,恢复植被。

部分属实

该案已办结。

东洲区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如若发现毁山、毁林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6

LN2020LX0908FS28

商海大厦经理于*海在距离大伙房水库水源地不足50米处,毁坏40.399立方米防护林和自然林,将万家沟村一个6亩多的山头夷为平地,违规修建别墅,破坏生态环境。现在别墅已被拆除,但山林一直未被恢复。

东洲区

经调查核实,存在毁坏林地行为,抚顺市森林公安正在立案调查中。东洲区按照全市“违建别墅”治理工作要求,于2019年11月14日对该违建别墅予以拆除,2019年11月20日对该区域种植糖槭树,恢复植被。

部分属实

该案已办结。

东洲区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如若发现毁山、毁林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7

LN2020LD0828FS16

东洲区粮库社区20号楼后侧有一摩托车修理厂,机油和汽油异味扰民,且噪声扰民。

东洲区

经调查核实,该处修理厂名为抚顺市东洲区郝明摩托车配件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摩托车配件零售,东洲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发现该配件行有摩托车维修行为,属超项经营。

属实

东洲区市场监管局现场立即要求该配件行停止超项经营行为,立即改整。目前,该配件行已经停业,并办理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18

LN2020LD0831FS05

 

章党镇营盘村和驿马村,位于大伙房水库水源保护区内。营盘村的张世云、张庆明、蔡显红、林场对面的木材厂以及驿马村的孟令红、袁平、陈亮都在水源地内养猪,这七家养殖场均未办理环保手续,且猪粪露天堆放,养殖废水直排至自挖的渗坑内,污染水源地。

 

东洲区

经调查核实,章党镇营盘村张世云养殖户,现存栏200头,储粪池两个,运污车一台,对粪便及时清运;蔡显红养殖户现存栏270头,露天堆放粪便;张庆明养殖户1993年建场,现存栏50头,由沼气池改建储粪池,定期抽出运走;驿马村袁平养殖户2005年建场,现存栏猪70头,由于该养殖户不是固定长期养殖户,存栏数时有时无,产生粪便较少,周边农户耕地上肥需求量大,做到即堆即清;孟令红养殖户现存栏200头,一台运污车定期清运。上述5家养殖户均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另外,经调查陈亮其人为驿马村民,未进行畜禽养殖;林场对面养猪场已动迁。

部分属实

 

该案已办结。
  蔡显红养殖户新建一储粪池,购入运污车一台,对粪便及时清运;孟令红养殖户新建两个储粪池,一台运污车定期清运。东洲区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将加强监管,确保垃圾粪便日产日清。

 


19

LN2020LD0901FS35

 

金阳矿业有限公司位于东洲区章党镇二伙洛村,处于大伙房二级水源保护区内,该矿距离大伙房水库不足2000米。生产时,用剧毒化学药品浸泡金矿石,洗矿废水渗入地下,严重污染地下水源。且该企业采矿证2017年2月24日已到期,2020年5、6月份依然生产。

 

东洲区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位于东洲区章党镇二伙洛村,处于大伙房水库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2020年9月2日,东洲区执法部门现场检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采矿许可证2017年到期,从2017年起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抚顺市生态环境局东洲分局及章党镇政府均对其进行过定期检查和暗访,未曾发现企业私自生产情况。依据《辽宁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九条第九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2017年4月6日东洲区政府对该企业下达关闭令,并于2018年9月29日对该企业进行断电。

 

不属实

 

该案已办结。
  东洲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巡查方式,一旦发现企业有违规生产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0

LN2020LD0904FS05

 

章党镇驿马村村委会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河套清淤垃圾1万多立方米倾倒在举报人承租的447号住宅前的鱼塘内,污染地下水源, 且异味扰民严重。

 

东洲区

经调查核实,该地块为章党镇驿马村集体土地,面积1100平方米。1990年驿马村村民个人在该处私自修建一处方塘(与村集体未签订协议),2010年该方塘废弃。为确保村内人、畜安全,2018年驿马村集体在修建村路、桥涵期间,将修路、桥涵废弃残土、沙石等回填到该处方塘内,未对地下水水质及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也未产生异常气味。

部分属实

 

该案已办结。
  东洲区章党镇政府将加大监管力度,防止因擅自私搭乱建等行为影响村民生活环境。

 


21

LN2020LD0905FS09

 

章党镇驿马村村书记王*文在驿马村202国道以南50米处非法毁坏永久基本农田1000平方米,建设1处造酒厂,2栋商用冷库,2处住房。

 

东洲区

 

经查,2017年初在章党镇驿马村202线南一般耕地上新建冷库2座、房屋2处,其中1座冷库和1处房屋为驿马村村委会为发展集体经济所建,另1座冷库及1处房屋为村民个人所建。驿马村和村民建设的冷库及房屋均用于储存葡萄,符合农业设施用地配套要求,但存在一般耕地上违规硬化地面1216平方米、村民擅自在库房内违规设置酿酒设备的行为。

部分属实

 

该案已办结。
  驿马村和村民建设的冷库及房屋均用于储存葡萄,符合农业设施用地配套要求。目前,已对违规硬化地面1216平方米进行恢复,并拆除酿酒设备。

 


22

LN2020LD0830FS03

十年来,十中对面的大型废品收购站,每天装卸车噪声严重扰民,且产生呛人气味,导致附近居民常年不敢开窗户。举报人曾向市长公开电话办等多部门反映过,均未得到解决。(8月30日共5个电话举报此问题)

抚顺市东洲区

经核实调查,该收购站名为抚顺市东洲区阿金沟运存收购站,成立于2008年7月28日,2012年8月20日变更经营地址到“抚顺市东洲区东洲大街25-1号楼”。该收购站有营业执照和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收购废矿泉水瓶、废旧纸箱等废旧生活用品,营业时间为早八点晚五点。营业期间,无清洗切割等工艺,无焚烧物等品行为,无异味。

部分属实

该案已办结。

该废品收购站已搬迁到别处经营。投诉地点设为办公室,已停止经营行为。


23

LN2020LD0901FS18

有人在中山社区旁的山坡处养鸡,倒垃圾,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抚顺市东洲区

2020年9月4日,经抚顺市东洲区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被举报人在山坡处私自圈院养殖6只鸭子,确实存在扰民、异味等情况,但不存在乱到垃圾现象。

部分属实

该案已办结。

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抚顺市东洲区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三日内自行处理饲养6只鸭子,消除扰民异味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


24

LN2020LD0902FS03

十年来,十中对面的大型废品收购站,每天装卸车噪声严重扰民,且产生呛人气味,导致附近居民常年不敢开窗户。举报人曾向市长公开电话办等多部门反映过,均未得到解决。

抚顺市东洲区

经核实调查,该收购站名为抚顺市东洲区阿金沟运存收购站,成立于2008年7月28日,2012年8月20日变更经营地址到“抚顺市东洲区东洲大街25-1号楼”。该收购站有营业执照和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收购废矿泉水瓶、废旧纸箱等废旧生活用品,营业时间为早八点晚五点。营业期间,无清洗切割等工艺,无焚烧物等品行为,无异味。

部分属实

该案已办结。

该废品收购站已搬迁到别处经营。投诉地点设为办公室,已停止经营行为。


25

LN2020LD0907FS09

举报人前几天打电话反映十中对面的大型废品收购站每天装卸车,噪声和异味扰民问题。现在废品收购站现在依旧在营业,噪声和异味仍未得到解决,举报人对政府公示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取缔废品收购站(9月7日共2个电话举报此问题)

抚顺市东洲区

经核实调查:

该收购站名为抚顺市东洲区阿金沟运存收购站,成立于2008年7月28日,2012年8月20日变更经营地址到“抚顺市东洲区东洲大街25-1号楼”。该收购站有营业执照和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收购废矿泉水瓶、废旧纸箱等废旧生活用品,营业时间为早八点晚五点。营业期间,无清洗切割等工艺,无焚烧物等品行为,无异味。该废品收购站存在违规占道的行为,占道面积30㎡左右。

部分属实

该案已办结。

该废品收购站已搬迁到别处经营。投诉地点设为办公室,已停止经营行为。


26

LN2020LX0907FS27

有人在电修社区内堆存上千个鸡蛋筐,每天转运鸡蛋遗落鸡粪和坏鸡蛋,且每天用高压水枪洗上千个鸡蛋筐,噪声和异味严重扰民,举报人曾向东洲区环保局反映过,未得到解决。

抚顺市东洲区

经核实调查,经东洲区执法部门现场核查,投诉地点存在违规占道行为,占道面积40㎡左右,现场占道存放鸡蛋周转箱。近期该业主带箱销售,已不清洗鸡蛋周转箱。

部分属实

该案已办结。

东洲区执法部门责令业主5日内清理乱堆乱放物品,1个月内完成搬迁。目前,已完成搬迁。


27

LN2020LD0908FS18

2020年夏季,有人以植树为名在虎西路西、北两侧山上大量挖山取土,破坏原有植被和周边生态环境。导致山体坑洼不平、沙土遍地、水土流失。

抚顺市东洲区

经调查核实,2020年6月,东洲区政府组织执法局、园林处、老虎台街道等相关单位对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举报该地区违建和小开荒等情况进行治理。在进行植被恢复过程中,接到报告,该地区有挖山行为,市自然资源局东洲分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对挖山行为进行了制止,经测量,取土1000立方米左右。

部分属实

该案已办结。

东洲区执法局已对该地块进行圈地建房进行整治清除、区园林处已对该地块进行恢复植被。


28

LN2020LX0908FS22(2)

2.东洲区兰山乡关家村的大岭沟遗留下很多采铁矿石遗留的矿坑,一直未得到综合整治,影响生态环境。

东洲区

经调查核实,兰山乡关家村大岭沟内共有2处闭坑矿。2015年,原东洲区林业局采取矿坑回填、削坡整地及造林绿化等措施,对2处闭坑矿进行了生态治理。

不属实

该案已办结。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东洲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8月1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东洲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联系电话:024-54665077

邮寄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搭连路2号32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