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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要闻
东洲区扶贫政策宣传
来源:东洲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浏览:6860次'时间:2020年6月11日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区脱贫攻坚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为目标任务,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教育扶持政策:1.学前教育阶段。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按照入园资助金每生每年1200元。2. 义务教育阶段。对建档立卡家庭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750元。3.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对建档立卡家庭普通高中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按照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免除学费。4. 高等教育阶段。可为考入全日制高等教育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5. 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二、健康扶持政策: 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2. 为已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人口和未脱贫人口实施免费健康体检。3.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2000元降到6000元,补偿比例提高至70%,上不封顶。4. 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缴纳保费,人均保费1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获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政策报销后,个人负担药费再报销或补贴,理赔报销总封顶线为每年 1.5万元。5. 对患有国家卫健委规定30种重大疾病且享受政策的贫困人口,经三重保障和商业补充保险补偿后,按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的90%给予生活救助。6.针对60岁以上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治疗7.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医疗补充保险,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患疾病的轻重分三档按月给予定额补贴。第一档,补贴标准40元/月。第二档,补贴标准60元/月。第三档,补贴标准100元/月。补贴流程,由区卫健局组织村医对本村贫困户入户核实。依据扶贫办和卫健局确定的重点疾病病种和补贴标准进行审核,核定补贴额度。由人保财险抚顺市分公司按月直接将补贴资金打款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银行账户. 8. 市级定点医院为市中心医院、矿务局医院、第四医院、传梁病院、眼病医院、第五医院、清原县人民医院、新兵县人民医院、抚顺县人民医院。

三、就业扶贫政策 1、对贫困地区通过同级政府统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的单位,按当年省扶贫标准120%-150%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公益性岗位及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2、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按照当地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标准,实施兜底安置。

四、危房改造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危房鉴定,对鉴定为CD级危房,且符合政策在实施维修或改造。其中C级危房实施维修,每户补助1万元;D级危房实施改造,每户补助4万元。对危房户自愿通过其他方式实现住房安全的,不再纳入危改范围,但不得再使用危房。

五、金融扶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获得5万元以下、3年以内(含3年)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的给予免抵押、免担保、按基准利率财政全额贴息。

六、“1+4”保险扶贫政策

脱贫收入保险

贫困收入2020年暂定年人均纯收入4400元,依照综合评定机构对贫困户收入的评定结果,出具相关证明,由保险公司进行差额补偿,差多少补多少。

(二)防返贫综合保险

1. 自然灾害救助,是指贫困户家庭成员因自然灾害导致死亡或伤残时,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伤残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并对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给予补偿,包括猪牛羊。2. 意外事故救助,是指贫困户家庭成员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或伤残时,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伤残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并对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给予补偿,包括猪牛羊。3. 医疗救助,是指贫困户家庭成员罹患疾病,对符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给予补偿。4. 教育救助,是指贫困户家庭成员被高中或高等院校录取入学时,给予一次性补助。

(三)报销流程贫困户拨打中国人保财险电话95518报案(保险公司理赔联系电话024-57680596

 

 

东洲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