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各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
经东洲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工作分工如下:
宋哲主任:负责区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分管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履行常委会及常委会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
张玉宁副主任:负责内务司法、民族侨务等方面监督工作,分管区人大常委会法制与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司法办公室),协助主任分管办公室;负责联系老虎台街道代表团、万新街道代表团、哈达镇代表团。
刘波副主任:负责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城建、环保等方面监督工作,分管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与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履行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联系新屯街道代表团、章党街道代表团、碾盘乡代表团。
袁秀华副主任:负责人事任免、人大代表选举、代表联络等方面监督工作,分管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与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履行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联系龙凤街道代表团、平山街道代表团、章党镇代表团。
王婧副主任:负责财政经济、农业农村等方面监督工作,分管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履行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联系东洲街道代表团、搭连街道代表团、兰山乡代表团。
二0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