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洲区
2024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
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八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4〕3号)、《抚顺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八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抚政办公开〔2024〕1号)文件精神,现将东洲区《2024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东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东洲区2024年第十八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八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4〕3号)、《抚顺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八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抚政办公开〔2024〕1号)要求,为组织好本届活动,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促进政策落实、优化政务服务、加强监督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现将开展第十八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提升政策服务质效,助力攻坚之年攻坚之战。
二、活动形式
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活动,对利企惠民政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信息等积极宣传解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三、活动时间
5月15日至5月21日。
四、参加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广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营商局、区公安分局、市自然资源局东洲分局、市生态环境局东洲区分局、区税务局、区残联等单位及各乡镇、街道。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线上活动
开展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12345”综合服务平台等载体的线上系列活动,搭建起政府与公众沟通的新桥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积极宣传政府工作成果,解读政策举措,回应社会关切,以数字化手段打造透明高效、便民惠企的营商环境。
(二)做好线下实地宣传
1.户外公共场所宣传。5月15日(星期三)上午,由区营商局组织,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宣传,并请相关单位通过现场解答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相关问题,提升企业和公众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知晓度。
2.各行政机关内部宣传。各单位各部门通过悬挂条幅、电子屏显示等形式开展宣传,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
(三)专员进企业讲政策活动
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部门,选派业务能力强人员组成“政策专员”,围绕我区今年重要经济政策,进园区、进企业,进行宣传解读和咨询服务,让企业看得懂、能理解、会执行,感受到政府的“温度”和推送政策的“精度”,切实将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的实际收益和发展动力。
六、工作要求
(一)积极组织,加强指导。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作用。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活动组织指导责任,指导相关科室积极公开、解读依法行政相关政策和企业群众密切关注的重点工作等,做好组织协调。
(二)结合实际,突出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参与线上主题活动,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充分利用“东洲政务”“东洲V视界”、手机微信、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充分利用现场宣传的优势,与群众面对面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宣传,现场解答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相关问题。同时,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做好窗口服务,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三)认真总结,强化考核。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次宣传活动,查找分析不足,提炼特色做法,助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相关政务宣传工作情况,将纳入绩效考核内容。“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形成总结报告,并附活动图片,于5月22日前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次仁措姆
联系电话:024-54663080 电子邮件:dzqzfb@163.com
附件:第十八届“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标语
1. 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提升政策服务质效,助力攻坚之年攻坚之战。
2. 加大政策公开力度,让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配合执行好政策。
3. 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4. 坚持正确方向、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底线思维、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
5. 准确把握政务公开职责定位,围绕中心工作,更好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促进政策落实、优化政务服务、强化监督管理的功能作用。
6. 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7.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8.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