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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洲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东政办发〔2020〕19号    成文日期:2020-8-10 9:54:47
文件正文  
东政办发〔2020〕19号


东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洲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东洲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东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810

(此件公开发布)



 

东洲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政办发〔201933号)和《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顺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政办发〔202017号)精神,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人居环境,按照“城市双修”和“农村双建”指导思想,我区决定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的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要求,全面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建设。通过宣传发动和教育培训,引导全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全面提高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

(二)工作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是社会治理工作,要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和资金保障,并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其中,使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明确责任,有序推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建立考评奖惩机制,建立三级目标责任体系,区与街道(乡镇)、街道(乡镇)与社区(村)、社区与物业小区及各单位签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和目标任务。先期开展示范小区和示范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试点引领作用。在取得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3.科学设计,有效衔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4.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标准,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配套政策体系,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长效机制。大力推进思路创新、技术创新和设备创新,构建“互联网+垃圾分类”新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效率,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三)工作目标

20206-2020年年底,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半数街道(社区)及部分公共机构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和示范单位;农村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基本覆盖所有行政村。

20211-20225月底,完成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章制度。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取得明显成效。巩固生活垃圾分类成果,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二、主体及示范单位

(一)主体范围

辖区内公共机构、辖区企业、社区居民均为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文化等事业单位,协会等社团组织,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辖区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商铺、企业等。

(二)示范单位

1.示范街道:章党街道、东洲街道、搭连街道、老虎台街道(其他街道至少两个示范小区)。

2.示范公共机构:东洲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东洲区医院、东洲德才小学。

3.示范企业:东洲大商生活广场、王记骨头饭店(东洲大街)、天湖啤酒有限公司。

三、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一)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手机、平板电脑、照相机等使用的充电电池以及纽扣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废硒鼓盒、废墨盒,过期药品及其包装物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定时收运。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由市生态环境局东洲区分局负责指导环卫部门做好有害垃圾的收集工作,监督管理具备资质的企业做好有害垃圾的运输和处置工作。

(二)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报刊、杂志、纸板纸箱、宣传单、信封、文件袋、包装纸、饮料包装盒、打印机复印纸、笔记本等),废塑料(塑料瓶、塑料盆桶、塑料餐具、塑料日用品、塑料玩具、泡沫塑料、橡胶球类、有机玻璃制品等),废金属(易拉罐、食品罐盒、金属类餐具炊具、金属工具和办公用品、铁钉、金属类衣架等),废旧纺织物(未被污染的废旧衣物、其他日用织物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电视、冰箱、洗衣机、电脑、热水器等废旧家用电器),废玻璃(玻璃容器、玻璃酒瓶、玻璃杯等),废包装物,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由区商务局指导做好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工作,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资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三)厨余垃圾(湿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饮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豆制品、腐海鲜产品(水产品)、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家庭生活产生的剩饭、菜叶、废弃调料、废弃食用油、过期食品等厨余垃圾。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同时,鼓励日就餐人数1000人以上的单位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大型企业等单位率先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不具备就地资源化处理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将餐厨垃圾交由区环卫处进行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一是在餐厨垃圾处理厂尚未建成之前,由区环卫处统一收集运输,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四)其他垃圾(干垃圾)

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待市垃圾焚烧厂建成后,送至市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

四、工作任务

(一)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

在全区范围内的居住小区、单位、公共场所设置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根据居住小区实际,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收集容器设置符合四类垃圾投放需要。在办公和经营场所设置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及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投放点。在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交通站点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及其他类别垃圾“两桶式”收集容器。

(二)建立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增配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优化现有环卫收运体系,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和作业组织。建设有害垃圾收集点、暂存处,集中运输、处理有害垃圾。

五、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东洲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及贯彻落实。组成成员如下:

  长: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区委常委(分管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城乡管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东洲分局、市生态环境局东洲区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税务局、各乡镇、各街道。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局局长兼任。负责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工作,拟定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及相应的标准和规章,指导、协调和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各乡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分解工作任务,发挥主体作用。

(二)坚持党建引领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建立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主要领导亲自抓, 发动党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实践活动,上下连通,一贯到底。探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加快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运行系统,持续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三)加大宣传教育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网络媒体、标语条幅、知识卡片、宣讲团演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持续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以示范单位为基础,弘扬正面典型,推出系列报道,以点带面,逐步宣传、总结成功经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幼儿园、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学体系,提高学生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资金保障

为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效果的持续性,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日常运行经费、设施购置和建设经费、宣传教育经费等列入年度预算予以安排。

(五)实行监督考评

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科学有效的考核实施办法,形成“区-街道-社区”考核机制,考核内容包括生活垃圾分类效果、市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户数指标完成情况、区政府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任务完成情况等。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导,形成行业主管部门主动担当,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全区齐抓共管,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推向深入。

附件:东洲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分解表

 
文件解读  


解读:东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洲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政办发〔201933号)和《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顺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政办发〔202017号)精神,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人居环境,按照“城市双修”和“农村双建”指导思想,我区决定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的讲话精神为指导。

(二)工作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

2.明确责任,有序推进。

3.科学设计,有效衔接。

4.完善机制,创新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206-2020年年底,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半数街道(社区)及部分公共机构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和示范单位;农村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基本覆盖所有行政村。

20211-20225月底,完成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章制度。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取得明显成效。巩固生活垃圾分类成果,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二、主体及示范单位

(一)主体范围

辖区内公共机构、辖区企业、社区居民均为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二)示范单位

1.示范街道:章党街道、东洲街道、搭连街道、老虎台街道(其他街道至少两个示范小区)。

2.示范公共机构:东洲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东洲区医院、东洲德才小学。

3.示范企业:东洲大商生活广场、王记骨头饭店(东洲大街)、天湖啤酒有限公司。

三、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一)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废硒鼓盒、废墨盒,过期药品及其包装物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定时收运。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由市生态环境局东洲区分局负责指导环卫部门做好有害垃圾的收集工作,监督管理具备资质的企业做好有害垃圾的运输和处置工作。

(二)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包装物,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由区商务局指导做好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工作,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资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三)厨余垃圾(湿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饮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豆制品、腐海鲜产品(水产品)、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家庭生活产生的剩饭、菜叶、废弃调料、废弃食用油、过期食品等厨余垃圾。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采用密闭容器存放。

3.收运处置。一是在餐厨垃圾处理厂尚未建成之前,由区环卫处统一收集运输,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四)其他垃圾(干垃圾)

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待市垃圾焚烧厂建成后,送至市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

四、工作任务

(一)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

(二)建立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五、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东洲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及贯彻落实。

(二)坚持党建引领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建立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加大宣传教育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网络媒体、标语条幅、知识卡片、宣讲团演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持续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落实资金保障

为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效果的持续性,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日常运行经费、设施购置和建设经费、宣传教育经费等列入年度预算予以安排。

(五)实行监督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