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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洲区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文件号:东政发〔2018〕1号    成文日期:2018-3-22 10:34:49
文件正文  
东政发〔2018〕1号


东洲区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高新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抚政发〔2017〕29号)要求,区政府决定承接行政职权事项10项。

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承接行政职权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于承接的行政职权,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制定、公开办事指南,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附件:《东洲区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职权目录》.xlsx

                             

 

 

 

东洲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解读  


解读:东洲区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一、《通知》的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抚政发〔2017〕29号)要求。

二、《通知》主要内容

区政府决定承接行政职权事项10项。

三、《通知》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承接行政职权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于承接的行政职权,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制定、公开办事指南,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