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安排,加强我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23〕19号)、《关于做好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抚政发〔2024〕1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抚顺市东洲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定,审定普查工作方案等相关事宜,现将组成单位及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荣 星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张 爽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肇 锐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迎贵 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成 员:时 晶 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区文物局局长
韩玉亮 区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高 宏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刘明春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杨广祥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康雪娟 区民族和宗教局局长
刘 宇 区财政局副局长
邬昕彤 市自然资源局东洲分局副局长
李 石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孙海荣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裴立新 区商务局副局长
张玉春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宋兆亮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唐旭东 区统计局副局长
唐路然 龙凤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岩 东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思豪 新屯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
胡 越 万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孙卓一 老虎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彬 搭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白 冰 章党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高兴邦 碾盘乡党委专职委员
李永存 兰山乡副乡长
修浩程 哈达镇副镇长
吕 杰 章党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四普办)设在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办公室主任由时晶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担任现职务的,接替人员自动调整为领导小组成员,承担相应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不作为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东洲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