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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洲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通知
文件号:东政发〔2021〕1号    成文日期:2021-2-9 8:57:49
文件正文  
东政发〔2021〕1号


东洲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通知


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业单位:

经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气象台联合会商研判,2月10-13 日扩散条件较为不利,预计我市将出现中度至严重污染过程。经区政府研究,定于2月9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本次预警期间重点从锅炉管控、企业管控、散煤管控、祭祀烧纸、烟花爆竹管控、机动车污染管控六个方面全时段管控。

请各相关单位依据《关于抚顺市东洲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立即启动本部门、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分)预案,对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每日10时前报送前一日工作进展情况,预警结束后24小时内请将响应措施表及评估报告(Word 版、盖章的 PDF 版)报市生态环境局东洲区分局。

附件:

1、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措施.doc

2、重污染天气应对帮扶督导检查组名单.doc

3、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措施表.doc


联系人: 康权宜

联系电话:15642055298

邮  箱:59109138@qq.com

  

 

 

 

东洲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解读  


解读:东洲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通知


一、《通知》的起草背景及过程

经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气象台联合会商研判,210-13 日扩散条件较为不利,预计我市将出现中度至严重污染过程。经区政府研究,定于29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本次预警期间重点从锅炉管控、企业管控、散煤管控、祭祀烧纸、烟花爆竹管控、机动车污染管控六个方面全时段管控。

二、《通知》主要职责

请各相关单位依据《关于抚顺市东洲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立即启动本部门、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分)预案,对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每日10时前报送前一日工作进展情况,预警结束后24小时内请将响应措施表及评估报告(Word 版、盖章的 PDF 版)报市生态环境局东洲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