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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信箱

登录区长信箱须知

  “区长信箱”是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是公众为东洲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的信息平台。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可通过网络就东洲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工作等向政府进行咨询、投诉或提出批评、意见、建议等。

  一、“区长信箱”受理范围

  1.有关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执法程序、行政审批等信息的咨询。

  2.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由行政机关协调解决的有关诉求和建议。

  3.对城市治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投诉和建议。

  4.对行政机关、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投诉。

  5.其他应当受理的事项。

  二、写信须知

  1.写信人须提供姓名、电话、地址等,确保能够及时沟通了解情况,以便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反映的问题。

  2.写信人应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3.为提高办理效率,建议一封信件反映一个问题。

  4.以下信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入处理程序:

  (1)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无法展开具体调查和处理的来信。

  (2)来信内容反映的问题表述不清或无任何实质内容的来信。

  (3)有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词语,或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文字表述的来信。

  (4)进入信访、司法、仲裁、诉讼程序和存在经济、民事纠纷的来信。

  (5)反映的问题不属于人民政府职权范围的来信。

  (6)在办理期限内重复发送相同内容的来信,或已作出答复的来信。

  (7)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的信件。

  (8)有广告行为或借助政府力量生产和营销的来信。

  三、“区长信箱”办理时限

  咨询类来信首次办理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转交时间为准,节假日顺延);投诉类来信为10个工作日;需要多个部门或单位协调办理的来信为15个工作日;反映问题比较复杂的来信需要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处理的,首次办理时间可延长到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