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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2018年度政府公开信息工作报告
来源:交通局浏览:28952次'时间:2019年3月15日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责任部门,制定具体的信息采编、审核及报送制度。组织协调各部门通力合作,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的同时,确保“上网文件不涉密、涉密文件不上网”。  

  我局依照区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工作要求,结合交通工作实际,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及时更新网上公开目录和指南,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在第一时间内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公开,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完整性,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局围绕中心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全年通过各级门户网站、局外网、电子简报等多种途径公开信息51条,运用微信平台对交通运输和交通建设等各类民生信息进行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行政法规、办事事项、工作信息、公告公示、依申请公开等六大类。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情况。2018年度我局共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7件,通过来信、网络申请的方式进行申请。从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来看,涉及东洲区“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等相关事宜。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8年的2件申请,不属于我局公开范围,我局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时按要求进行了答复;1件申请不属于信息公开,我局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度我局无不予公开的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诸如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拓展等问题。

2019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加强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抓好交通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宽信息发布渠道,严把信息发布质量,切实增强交通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